日本國內勞動糾紛的維權途徑
在日本國內,遇到涉及剝削、違法用工、解僱等勞動糾紛時,可以考慮以下途徑:
具有斡旋(あっせん、調解)代理資格的特定社会保険労務士(特定社労士),或弁護士;
日本國內的勞工類 NGO、労働組合(工會,包括地域型、涉外工會);
労働基準監督署:可進行相談(諮詢),或就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進行申告(檢舉);
都道府県労働局:可申請斡旋(あっせん、行政調解);
地方裁判所:可利用労働審判(快速司法程序)、調停(司法調解)或民事訴訟。
若選擇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一般需要當事人自行負擔仲裁相關費用,在日本的勞動糾紛中並非主流選擇。
在制度上,也可以由兩名以上勞動者成立工會或一般社団法人;或由十名以上個人或團體設立涉外勞工類 NPO 法人等,作為長期支援的載體(但對個案的即時解決意義有限)。
行政書士主要負責在留資格相關的行政手續,例如代為撰寫理由書、說明書並向入管局遞交申請資料;
若資料齊全,原則上本人也可以直接前往入管局窗口申請在留資格更新。
如果原任職單位不配合、不出具必要資料,行政書士的作用可能受到限制;
但在已找到新雇主,或可透過替代資料說明事實的情況下,行政書士仍可能發揮實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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