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戰期間南韓軍平民屠殺訴訟二審再獲勝訴
南韓軍隊於越南戰爭期間的1968年在越南廣南省造成平民屠殺事件,越南籍倖存者2020年向南韓首爾的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一案,2023年一審判決原告勝訴,但對此不服的南韓國防部提出了上訴後,2025年1月的二審判決仍維持了一審原告勝訴的結果。
從戰爭受害者在加害國提起訴訟,並受到加害國本地民眾支持的視角來看,這與1992年起訴的「關釜訴訟」有相似之處。在該案中,日本山口地方法院下關支部1998年一審判決認定了日本國會的立法不作為責任,支持韓籍日軍「慰安婦」受害者的訴求的同時不支持女子勤勞挺身隊受害者,屬部分勝訴。然而,該案在二審和三審均以敗訴告終。此外,在日本國內起訴的包括台籍日軍「慰安婦」訴訟在內的其他日軍「慰安婦」訴訟則一審、二審和三審均以原告敗訴收場。
在「關釜訴訟」中,原告選擇遠離日本權力中心東京的山口地方法院下關支部作為起訴地的理由之一,是因為期望能在離主流升遷路徑較遠的邊境地區法院遇到良心法官(參見日文圖書:花房俊雄、花房惠美子《関釜裁判がめざしたもの──韓国のおばあさんたちに寄り添って》白澤社,2021年,第21-22頁)。
此次,南韓首都首爾的法院再次支持了受害者的訴求,我對此予以大力支持。我也將繼續盡自己的綿薄之力,透過推動豎立「世界人權鬥士紀念碑」於台灣或日本國內等活動,貢獻於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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